|                          研究生学籍管理事务指南 2013年2月                         从2013年2月26日始,学籍异动在研究生院新管理系统中先申请,然后打印表格,再按流程办理!                                                  |                     
                                            |                          项目                          |                                                  处理程序 (个人信息请在电脑上录入,勿用手填)                          |                         依据:浙大发研(2005)123号文等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                          |                                                  报到、注册                          |                                                  新生入学                          |                                                  交费(培养费、住宿费或确认不住宿、基本医疗保险费、平安综合保险费)                          |                                                  办理户口迁移(自愿)                          |                                                  交计生表                          |                                                  院系审核与报到                          |                                                  转党、团组织关系                          |                                                  复查合格后注册                          |                                                  第一章                          |                     
                                            |                          2                          |                                                  新生保留入学(报到前)                          |                                                                          |                                                  定向、委培生生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教11-222,下同)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                     
                                            |                          3                          |                                                  保留后重新申请入学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                          |                                                                             |                     
                                            |                          4                          |                                                  注册(春季、秋季学期)                          |                                                  交费(培养费、住宿费或确认不住宿)                          |                                                  研究生本人亲自前往院系研究生科注册                          |                                                  在各院系对乘火车优惠卡充值                          |                                                  未按规定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学院对其作退学处理,网上申请,打印表格。报学籍管理办公室                            |                                                  第二章                          |                     
                                            |                          1                          |                                                  学籍异动                          |                                                  请假(因私出国出境或1个月内请假)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                          |                                                                             |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备案,到期后到院系销假                          |                                                  第一次出入境凭请假单由保卫处开户籍证明                          |                                                  公安局办理护照                          |                                                  第二章                          |                     
                                            |                          2                          |                                                  休学(请假一个月以上)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                         异动类型:休学1(因病),休学2(实践),休学3(生育),休学4(其他)。复学对应休学,复学1,复学2等。 |                                                  1、因病休学、复学者须经校医院防保科同意。2、实践创业等办理休学2。3、女生怀孕生育必须办理休学3。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申请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延长学习年限的,院系同意后修改到期时间,无须交研究生院,特殊延期须研究生管理处审批)                          |                                                  第四章                          |                     
                                            |                          3                          |                                                  复学                          |                     
                                            |                          4                          |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异动类型:延长学习年限或特殊延期。详见办理延期程序                          |                                                  特殊延期需在异动是由写明科研、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并在申请表上承诺在特殊延期到期后愿作自动退学处理。                          |                                                  第六章                          |                     
                                            |                          5                          |                                                  申请退学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异动类型为:自动退学,可另附详细说明或相关凭证。                          |                                                  定向生、委培生需单位签署意见(学制内)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勿用签名章)、盖学院公章                          |                                                  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处理                          |                                                  办理离校手续后领取学籍文件及学历证明(交离校单和两寸照一张)。                          |                                                  第五章                          |                     
                                            |                          6                          |                                                  退学处理                          |                                                  研究生科在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处理表。                          |                                                                             |                     
                                            |                          7                          |                                                  博转硕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附说明及提交按硕士生答辩的申请。                          |                                                  研究生培养处审核                          |                                                 管理处拟文后学生退岗助金差额。请填写附件:博转硕交款通知。经导师、院系、管理处确认,交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后领取博转硕文件                          |                     
                                            |                          8                          |                                                  转专业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                          |                                                  定向、委培生转专业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两个专业、院系导师签署意见                          |                                                                             |                                                                             |                                                  研究生培养处审核                          |                                                  学籍管理办公室处理                          |                                                  第三章                          |                     
                                            |                          9                          |                                                  转学院                          |                                                                             |                                                                             |                     
                                            |                          10                          |                                                  转学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接受学校同意接收公函。填写省教育厅规定 《转学申请表》(委培定向生不受理)。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学校发请示报告                          |                                                  报转出与转入校所在地教育厅审批                          |                                                  办理离校手续后转校                          |                     
                                            |                          11                          |                                                  公派出境/入境复学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异动类型:公派出境/入境复学。请在异动是由中写明联合培养、学术交流等;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交培养处公派办公室(教11-212室) |                     
                                            |                          1                          |                                                  毕业离校                          |                                                  预就业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表格。提供就业单位同意预就业接收证明。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研究生管理处审核签署意见                          |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发给就业三方协议                          |                                                  第七章                          |                     
                                            |                          2                          |                                                  个人照拍摄                          |                                                 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生个人照片拍摄在每年10月份,拍照后务必登陆 教育部学信网核对照片。                           |                                                  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拍照的同学,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571-85116233、87056261。有关信息: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                          |                                                                             |                     
                                            |                          3                          |                                                  离校(包括退学)                          |                                                  完成培养各环节(或申请退学)                          |                                                                          |                                                  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                                                  毕业生到院系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书(定向生、委培生证书寄往单位),退学者到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领取退学文件。                          |                                                                             |                     
                                            |                          1                          |                                                  其他                          |                                                  维护个人信息                          |                                                  新生在新系统,个人信息中修改。                          |                                                  进入->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                                                  选择信息框上方的按钮,分别对个人《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完毕‘保存’。                          |                                                  《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办法》                          |                     
                                            |                          2                          |                                                  个人重要信息修改                          |                                                  网上申请,打印表格。经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盖章),同时须有派出所证明、新身份证及复印件。                         强军计划研究生取得身份证后,请及时提交三个证件(军官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两面复印),请学院研究生科证明并盖章。                          |                                                  申请及证明材料交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处理。处理完毕证明材料放入学生档案。                          |                     
                                            |                          3                          |                                                  补发研究生证                          |                                                                          |                                                  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签署意见                          |                                                  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处理                          |                                                  乘火车优惠卡半年后再享受                          |                                                                             |                     
                                            |                          1                          |                                                  开具各类证明                          |                                                  学历证明/                         肄业证明                          |                                                 本人提交《办理学习证明申请表》申请,写清楚事由(原学历证书遗失或其他原因等)及基本信息,申请表贴2寸彩色标准照片,另交2寸彩色标准照片一张。                          |                                                  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                                                  学历证明需出具学校档案馆提供的入学及毕业档案证明,肄业证明需提交成绩单,退学文件。                          |                                                  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处理                          |                                                  学校提供定制的《学习证明》。                          |                     
                                            |                          2                          |                                                  在读证明                          |                                                                          |                                                  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章                          |                                                  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处理,盖“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专用章”                          |                                                                             |                     
                                            |                          3                          |                                                  无经济适应房证明                          |                                                  本人提交申请,写清楚事由及基本信息,出示结婚证书                          |                                                  由本人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                     
                                            |                          4                          |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                                                  由院系研究生科确认应届毕业研究生身份                          |                                                                             |                     
                                            |                          5                          |                                                  教育储蓄证明                          |                                                  本人随带身份证、研究生证(在读期间限一次)                          |                                                  学籍管理办公室处理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处理                          |                                                  学校提供《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                          |                     
                                            |                          6                          |                                                  保险证明                          |                                                                          |                                                                             |                     
                                            |                          7                          |                                                  保险理赔                          |                                                  参加基本医保与平安综合保险的学生住院治疗后,提交保险证明、就医发票交给校医保办。                          |                                                  保险公司理赔后学生本人到校医保办领取理赔金。                          |                                                  研究生因发生意外产生的医疗费,在治疗结束后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                                                                             |                     
                                            |                          8                          |                                                  婚况证明                          |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                                                                             |                     
                                            |                          9                          |                                                  申请生育指标                          |                                                                          |                                                                             |